楠's profile鱼儿离不开水,猫儿离不开鞋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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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8 波谷 你们这些人,分期分批地商量一下安排给我压惊吧。小娘子我今天终于把车撞了,而且右前角全毁。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走在三条车道的路上,自己在中间道,左边是一辆面目可憎的面包车,右边是空落落的公交车道,眼看着路口就在眼前,黄灯闪烁。一路堵到这里,再不耐烦也耐烦了,在这样心态平和的状态下,往往会对周围的突发状况失去一部分的处理能力,所以当那辆面包车突然往右打轮,斜刺里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的脑子还没有下指令,手就已经也在向右打方向盘了。
有人说,很多事情的发生就在那一秒种之间,但是接下来这件事儿,它发生的过程对我来说却特别长,仿佛一切都放慢动了——我先是从右边倒后镜看到了一辆公共汽车从右后方向我移动过来,接着突然听到一阵刺啦的声音,接着就看到我的右前方,我那刚刚发挥了作用的倒后镜整个碎掉,玻璃和塑料的碎片飞溅,然后就看到我的保险杠像一根面条一样被抻了起来,左甩甩右甩甩,还有公共汽车左身上那什么电视剧的广告,被拦腰撕开,纸屑和油漆碎末天女散花一样四散开来。
我的脚牢牢地蹬在刹车上——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踩上去的——眼睛直盯着右前方的奇景,脑子里说“我操!牛逼牛逼牛逼牛逼!”
此时别我的那辆面包车已经消失了,而公交车终于停了下来,车上的乘客中,不知道有多少是经历过自己坐的公交车出事故的,他们齐刷刷把脑袋伸出车窗外,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俯视着我——他们肯定能看到我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我傻了之后就是这样。
不过我还是挺镇定的,我挂上P档,拉了手刹,松开安全带,检查了车门的确锁好了,然后掏出电话,第一通打给老板——告诉她不能去开会了,第二通打给122,清楚而有条理地汇报了事情经过,具体地点,以及我的车牌号和车身颜色,第三通打给我妈,在还没和我妈结束通话的时候,警察来了。
没什么说的,我全责,我一句话也没争辩,老老实实地填了单子,公交车司机也没想到我能这么痛快,本来还留下了两个乘客当证人,证明是我强行并线他才把我撞了,这会儿也只能让他们走了。
处理过程也不麻烦,很快就结束了,警察态度也很好,还指挥着我把车停到了辅路上,那个小司机临走的时候还跟我说了个不好意思。
唉,没事,不就是撞车了么。
这个八月,先是丢了手机,然后做样片弄坏了品牌的衣服,身体出状况,整个一个月都处在走背字的状态,今天,在八月月底,我的车,以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让我的运势走到了谷底。
不过,大牛说了,当你走到谷底的时候,最低最低了,你再走,就只能往上走了。
所以说,小车车,谢谢你哦~从现在开始,我该转运啦!
不过我还是得多说一句,别看我心态好,好像没事儿似的,压惊饭还是要吃的,要吃的,你们这些人,赶紧来排队报名请客哦~ August 26 节日快乐 今天收到短信,有人祝我七夕快乐,想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又把牛郎织女鹊桥会的节日翻出来过了,看来这生活是真好了,保暖思淫欲思到过个外国情人节还不够,还得过个中国情人节。
我发回短信,说“那今天过节,是不是要请我吃饭啊。”那边非常理智地回道“这都是跟外国人学的臭毛病,笑笑就完了,当不得真的。”可见,说起来如此重要的一个节日,也就值个一毛钱的短信费,连顿晚饭都抵不上的。
想想也是,我一个单身女青年,在各种节日的时候独自回家遛狗吃方便面然后看一晚上无聊电视才是题中应有之义,尤其是情人节这样一个暧昧的日子,就不要出去做公害了,反正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让我名正言顺地讹诈,还有人能想着给发个节日快乐的短信,就算是很不容易了。
其实我并不是想在这里透露出顾影自怜的意味——妈,我不是在抱怨自己没有男朋友——如果我不小心透露出来了,也请列位姑们姨们不要当真,我还没有到想男人想疯了的地步,我还真的不需要你们费心收集身边没人要的男的们,往我这儿发,一个女的单身,也没有给别人权力来不停地用不同的裂吧男的吓唬她,她还没有饥渴到是个男的就能凑合的地步。
我本来想写写周末的时候相亲的故事的,先被吓着,然后被气着,然后用尽各种手段把他再吓走——我连粗话都说了——当然我最后成功了,那男的没再跟我联系。当时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脑子里就自动冒出了三个字“怪不得。”怪不得三十七了还没人要。后来想想怪没劲的,就算了吧。
但是话说回来,人家看到我,尤其是看到我这篇博客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想“怪不得”,怪不得二十九了还单着。
我爸妈总是要求我客观看待自己,我觉得我看待自己还挺客观的——长相中等,甚至可以说不好看,因为不认识的人都夸我气质好;开着中等的车,住着中等的房子,拥有中等的职位,挣着中等偏下的工资,负担着中等偏上的生活质量;有点神经兮兮,挺馋,挺懒,脾气不算坏但也绝对不好,对人忽冷忽热;不爱打扫,容易失去耐心,喜欢跟自己打架;没有特别的兴趣爱好,不爱泡夜店,不爱运动,不爱打麻将;也就是身高有点优势,但是到了这个岁数,这个身高也就成了劣势了。
看,基本上我把自己总结概括为一个中不溜的单身女青年,高不成低不就,最尴尬的定位。
又如何呢?我还真就不信这辈子就永远不会自动出现一个中不溜的单身男青年来名正言顺地跟我过各种情人节了。
August 16 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的朋友S和我一样,是个高头大马,但是在她的那个男人面前,她就经常直接丢盔卸甲。不了解她的人想象不到她窝在那个男人怀里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状态,若真的见到了,那情形大概也真够十五个人看半个月的。
但可惜的是,这个情形不可能有人看见,因为她和她的那个男人,玩的是潮流热门偷情游戏。我的另一个朋友曾经为偷情的人们总结,说他们的状态就像是咬着被角大喊,自己痛快到内伤,外表还必须风平浪静。
偷情,不容易,最不容易的不在于那份紧张刺激,而在于那份“不足为外人道也”的憋屈,谈恋爱终究是好事,可是如果谈的是秘密的恋爱,你高兴了别人也不知道,你生气了别人也不知道,你很痛苦别人也不知道,你越纠结别人就越不知道,还得天天在人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大龄文艺女青年的死样子,心里的那一段段波澜起伏,就连博客里面也发不得。
谈恋爱这种事,如果缺少了必要的舆论监督,那就相当于瞎子过河,既然没人能给你意见,你就只能自己摸索。尤其是S的这段感情,基本上算是她的第一段认真的感情,“虽然我之前也谈过恋爱,但我现在才真正感觉到,这世界上原来真的有爱。”她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这段感情已经走到了尾声。偷情的另一个坏处就是经常会让女人变得多愁善感,就算是高头大马,内心里也住着一个stupid的小女人,很多事儿不能跟别人说,就只能自己琢磨,琢磨来琢磨去,就觉得自己吃亏了。将近两年的时光,我多不容易啊我居然不能跟他有任何的结果!所以虽然两个人约好既然这段感情是默默地开始的,那也就让它默默地结束,但是现在偶尔在一起的时候,更多却不是抓紧最后的欢乐时光,而是发泄自己心中的懊恼。自从S知道自己将要把这段感情亲手扼毙之后,她的心中就常常充满了懊恼,甚至愤怒,这是一股无名火,这跟那个男的没关系——他又没强迫和欺骗自己,一切都是自愿的;这跟那个男人的女朋友没关系——她是受害者,可以说是我偷了她的东西;跟旁边的人统统没关系——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那跟谁有关系?自己。谁让你不顾个人安危,一头扎进这个无底洞。
对自己生气的时候,最难受,太容易原谅自己吧,显得太没原则,太不容易原谅自己吧,又好像对自己太狠了。S现在每天哀嚎“我要男人”,盼望着现在能够抓到一根救命稻草,带着她离开这个男人的身边,但是那么长时间了,稻草倒是出现了不少,但都没救成命,不是抓不住,而是S根本没有伸手去抓。她的两只手只顾着拥抱身边这个男人,没有空去抓稻草了。
由于我是唯一的一个知道S的秘密的人,但是S又不肯告诉我秘密的全部,所以当她跟我说,她又和他吵架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能够一语中的地深刻地安慰她,尤其是,他们吵架的理由,实在有点牵强——下午看电影还好好的,晚上回家一起做晚饭,几句不和,就吵起来,S前所未有地对着男的大喊大叫,发出的声音把家里的猫吓得一直哀嚎,喊着喊着,她突然觉得内心非常平静,就闭上了眼睛,等再睁开,发现自己正整个瘫在男人的两只胳膊里面,他正拖着她往沙发走。
S是我心目中的巾帼英雄,在很多男人眼里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算是这个偷情的男人,也很难看到她的失控一面,可是这一天,为了一顿晚饭,她把自己崩溃给他看。
我倒很感兴趣S的大喊大叫以及轰然倒地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我虽然是她的好友,而且是分享肮脏秘密的那种,但我真的没见过她疯狂的状态,就像我不能想象她小鸟依人在男人怀里的样子一样。距离越近,就越会发现对方身上那些令人吃惊的元素,那些不能忍受的小习惯,那种轻慢懈怠的小神态,那句无心出口的小抱怨,都会让离你最近的那个人觉得“啊,他怎么这样!”
人生若只如初见,虽然生分,但客气,都藏着掖着的,不扎人,等到彼此摸清了,混熟了,难免要自动去利用对方的弱点来伤害他,回来自己后悔,到不如一直保持“初次见面请多关照”的态度。当然,初次见面就上床的另当别论,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同样不足为外人道也。 August 04 擦肩而过 我们家优雅王子范儿的美妆专家,前天晚上进行了一次自杀式行为,差点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用煤气把自己熏死。并且在已经不舒服的状态下还窗门紧闭地强迫自己睡觉——幸亏他没有那种“抽烟治百病”的迷思,不然在已经充满一氧化碳的密闭空间里面点个打火机,哇塞,后果不堪设想啊。
有的时候我们真的可能意识不到自己正在与死神擦肩而过,比如前脚刚刚踏上马路牙子,身后就有一辆跑车呼啸而过;比如突发奇想换了一条回家的路,而原来的那条路上正好藏着一个变态杀人魔什么的。这个东东不能细琢磨,琢磨起来就会很玄妙,说不出是概率的问题,还是谁在冥冥之中控制着我们的走向。
最近我在看一个片子叫做《Dead Like Me》,也是一美剧,说的是一帮不死使者的事儿,他们每天根据一个即时贴的提示,到处去找那些即将死去的人,然后带走他们的灵魂,送他们上天堂。在这部剧里面,人们的死法千奇百怪,而主人公就更加能够登上Shit死法榜的第一名——她是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马桶盖儿砸死的。唉,被马桶盖儿砸死,这种事儿多少年也不一定能赶上一次,却偏偏被她遇到。
我记得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个外教叫做Felix,是个美国小伙儿,非常具有黑色幽默的精神,他曾经布置我们一个作业,让我们为自己的同桌设计死法。我的同桌是个外表强大内心柔弱的小女生,她觉得这样的作业太过于恐怖,于是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我于是设计出两种死法——1 我或者她嫁给了一个摇滚歌手,陪着他的事业蒸蒸日上,他成了巨星,我或者她成了巨星老婆,然后有一天,我或者她陪着老公去演出,刚刚下车,就被老公的狂热粉丝一枪毙命。2 我或者她成了我的偶像徐志摩一样的诗人,然后像诗人徐志摩一样坐在飞机上,撞山死去。我把这两种死法摆在同桌的面前让她挑,她不出意料地选择了后者,一种比较诗意的死法。于是我们在课堂上互相介绍起对方的死法,Felix八成是个John Lennon迷,他觉得在全班45种死法中,被Fans一枪打死这种死法最牛逼。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觉得,还是睡着觉一歪头就死了这样的死法最牛逼。虽然这样死,不太酷,不过如果被马桶盖儿砸死——Err……
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微型小说,作者是一个非常著名的香港老牌作家,那个人的名是一个很难认的字儿,因为不会念,我就给忘了,连带着,连姓也忘了。但是总之,我记得他的这篇小说。小说分了两段,第一段说的是一个男的打扮一新打算出门会女友,结果还没走到公车站,就被汽车撞死了;然后又回去重头说,还是这个男的打扮一新打算出门会女友,结果刚出楼门碰到了一个卖花儿的,他买了束花儿,然后走到公车站,在离自己几步路的地方,眼睁睁看着另一个男的被汽车撞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我们不经意间的一个小小的决定,可能就会改变我们整个的命运。这样的思想也体现在一些电影里面,尤其是那些怪里怪气的电影比如《罗拉快跑》或者《一个字头的诞生》之类的。但是要是根据上面的那部电视剧里面的说法,每个人都是要死的,如果你错过了这个死去的机会,那你的灵魂就会在身体里面渐渐变坏腐烂,这个人最终就会变成一个坏人,如果要是这么说的话,那倒不如还是当时就死了的好。
死去的人总能变成一个好人,他们往往比活着的时候更聪明,更nice,更值得尊敬,总之,不论这个人生前是多么的招人烦,他死了,也都能成为一个人世间的大损失。我昨天听说了我们家专家的事儿,刚听的时候没有什么大感觉,后来仔细琢磨,突然惊觉道——原来他真的差一点就消失了,我们的生活中差一点就要没有他了,虽然只是差一点,但还是顿觉他的重要性和珍贵性,我于是语重心长地嘱咐他——要小心火炉啊! August 03 手机魔咒 昨天去补手机卡,顺便去看了一下新手机,一转身看到了N记柜台上的一个大招牌,起一身鸡皮疙瘩——手机知道你的秘密。
是的,我的手机又丢了。连电话本,带存储卡,带着一个月没删的短信,还有一堆无聊自拍的照片,以及和人们互相传来传去的彩信照片,丢了。
这次的丢,更加令人沮丧,因为就丢在自己的工作场所,只是一错眼不见,就真的不见了。满屋子的自己人,每人一脸的无辜,所有人都叫我报警,我一个个看着他们——谁能在脑门上写着“我是贼”呢?可是我的手机,彼时一定就藏在谁的隐秘处吧。
886早就说我是手机杀手了,我的手机平均以半年一个的速度在更换,从前我关于手机的魔咒是,但凡不是诺基亚的手机都会丢。最高纪录是在一个月内丢了两个手机,全部都是被我自己扔在了出租车上。
然后,它们就开始频频坏掉。
现在,终于,我也尝到了被人偷东西是多么的窝火。而且还是认识自己,自己认识的人。
现代人讲究私密,可是现代人的私密都藏在什么地方呢?手机里,电脑里,数码相机里。这些东西人手一个,人人会用,拿起别人的,就等于拿起自己的,毫不费力就能够破译密码,点开隐藏文件,挨个浏览。可是我们就是喜欢把不得见人的照片短信文档存在里面,有的甚至关乎身家性命。尤其是手机,它但凡一丢,最让你心里难受的往往不是手机本身,而是里面的电话号码,短信,照片——尤其是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电话号码,短信和照片。
我们发明出了一个东西来折磨我们自己。
今天我的MSN名字改成了“手机又丢了”并且贴心地提醒大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我。于是从上线开始,我打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是的”“偷走了”以及“就在摄影棚的化妆室”。大家纷纷对我的遭遇表达了愤慨和关心,还有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一个新手机给我用的,但是大家都没有告诉我他们的电话号码,还真是挺看得起我的记忆力的。
终于媛妈在我的逼问下把她的电话给我了,我接着问另外两只的电话,她说“你连他们的号码都记不住?”我只好据实以告“我只记得几个人的电话”,媛妈抛出了一句话“看来我们在你心里都是第二梯队的,所以记不住”,然后就下线了。
唉,我就知道说实话会有这样的结果,不过我知道她知道她在我这儿不算是第二梯队,所以也就没有追过短信去解释。这就是手机丢失之后要面对的第二个大问题,就是找回原来的关系。你身边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会觉得“你怎么会连我的电话都记不住呢?”面对这样的问题,有的时候还真是挺难作答的,对呀,这么重要的人,怎么可能记不住人家的电话号码。
可是,你们还记得大概十年前的一个手机广告吗?那个广告的slogan是“对我来说,Amy的号码就是Amy。”因为我已经把你们的号码存在手机里啦!而且还把你们的图标放在了桌面上,想找你们,只要按两下,就能接通。
可是手机毕竟是手机,它不是我们的脑子啊。
脑子是拿不走的,可是手机,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
Echo刚刚在感慨,说在“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年代,我们都人手一个小电话本,把所有同学朋友的电话都抄在上面,整整齐齐,随手一翻,特别清楚,而且基本都能记住,不虞丢失。说的就是啊,当时我也是这样的,但是在那个时候,我们认识的人加在一起也不超过四十个,而且所有人的电话号码都是7位数,当然好记了。而现在,你在手机的电话本里从头翻到尾,估计也得需要五分钟的时间吧,而且中间还会不时对着某个名字停下来想想“这是谁啊~”。
这些名字踏踏实实躺在你手机里的时候,你估计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要联系他们,可是手机一丢,你突然就会觉得这些名字特别重要——这是我的人脉啊!
可是就我来说,我的人脉一次次被手机的丢失或者毁坏打乱的时候,我也没觉得到底能怎么了,可能这跟我本来也不是一个左右逢源的人有关系吧。
但是,还是为了这些人,这些秘密,这些号码,心痛了一小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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